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,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什么
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,但社会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不愿意按照常理出牌,不愿意偿还所欠的欠款,采用无偿赠与或者低价转让等,各种各样的手段试图逃避债务,这样的状况在现今社会上绝对不是一个新鲜事儿!但作为一个债权人,我们应该有效地采取手段扼杀他们这样的行为,但在扼杀他们的行为,行使撤销权力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一些方面?
第一、必须向法院主动提出。根据相关的合同法规定,撤销权并不是债权人单方面提出来就可以产生相关效力的事,需要跟法院提出来,只有法院判决之后才能正当的实行撤销权,并不是债权人单方面的意思。如果我们单方面的提出来,很可能不会产生任何的效率,也只有跟法院提出来,让法院作出判决后才能真正的实行撤销权,这一点也是相当重要的,希望我们大家都能知道。
第二、如果债权人在提起起诉的时候,就需要证明两件事情,首先就是对债务人享有一定的债权,也就是说要证明他欠你的钱;第二个就是要证明债务人确实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,转移了自己的财产;第三,要证明的就是债务人采用了不正当的方式,转移了自己的财产,有目的性的转移,并且试图以这样的方式来躲避债务。最后要证明的就是他的处分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,如果是这样,我们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提出来起诉。
第三、值得一提的是,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发生的财产转让行为没有效果,我们是不能要求赔偿的,因为撤销权只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到任何的损失,只是会让债务人的财产恢复到原来的面貌,至于债权人想要获得另外的赔偿,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请求。因为在撤销权行使之后,返还的财产也是全体债务人所产生的共同的担保,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式,想获得清偿必须单独请求。
故此,当我们发现债务人恶意转移自己的财产之时,我们作为债权人,就要行使自己的撤销权,及时的采取措施才是最正确的,以免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。不过以上的3个方面也是需要我们重点去注意的,只有注意了以上的3个方面,我们在行使撤销权的时候才能做到查漏补缺,保证自己权利的最大化,这是我们大家应该做到的。